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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全面部署小麦托市收购5省预备仓容2922万吨临桂香草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中储粮全面部署小麦托市收购 5省预备仓容2922万吨

中储粮全面部署小麦托市收购 5省预备仓容2922万吨

图:小麦收购现场  记者刘慧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获悉:中储粮总公司自5月26日以来,在江苏、湖北、安徽、河南、山东5省陆续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目前小麦收购进展顺利。  据介绍,中储粮在上述5省预备小麦托市收储库点总计4011个,可利用仓容2922万吨,完全可以满足收购需要。截至7月20日,小麦托市收购1454万吨,其中:河南620万吨,江苏485万吨,安徽288万吨,湖北30.8万吨,山东30万吨。中储粮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托市收购入库粮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把关好于往年。中储粮直属库作为政策性收购资金的承贷主体,对委托租赁库点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  【相关阅读】  中储粮总公司部署做好2015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据中储粮总公司介绍,今年预案的主要特点:一是规定2015年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国标三等品)的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价格与去年持平,小麦托市收购政策执行期为5月21日至9月30日;二是预案中继续明确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统贷统还;三是继续实行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四个共同,即:三家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验收、共同对收购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负责、共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切实发挥服务调控主力军作用,中储粮总公司近日召开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小麦市场形势,全面部署2015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预案》,服务宏观调控大局。中储粮系统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政策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向直属企业和委托库点做好政策宣讲,向地方政府做好政策解读,使各方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切实把各项政策、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收购粮食数量真实和质量良好。在复杂形势下,尤其政策性业务量高位运行挑战面前,继续发挥好中储粮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主力军作用。  二是按照八个严格要求,强化基础,狠抓落实。中储粮总公司对本次小麦托市收购提出八个严格要求。严格定点,在充分利用自有收储能力基础上,与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严格做好资格审核认定,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不得作为委托收储库点。严格风险防控,按照受委托企业性质,全面落实履约保证金、财产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措施。严格启动程序,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遵守会商和报批程序,分期分批启动委托收储库点。严格入库质量把关,督促各委托收储库点配齐检验和清杂整理设备,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入库质量符合标准。严格数量质量验收,中储粮分公司与省级粮食行政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验收,严格程序,坚持原则,确保数量质量符合政策规定,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严格库存监管,验收合格后中储粮直属库及时与委托企业签订保管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地方粮食部门和农发行共同盖章,三方共同监管,防控风险。严格收购资金管理,中储粮直属企业作为对委托企业收购资金统贷统还主体,遵循一次审批、分批发放原则,严密监控各环节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加大非现金结算力度,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严格统计和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强化为农服务,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按照四个共同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协同做好收购工作。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及时反映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理解和支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的责任。加强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的协调沟通,落实好政策性收储四个共同的有关要求,在切实履行中储粮管理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金融监管作用,密切合作、分清责任、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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